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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人有一句话,“错要认,打要企定(站定)”,是一句千古之至理名言。

认错,一种每人必备的思想,但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办到,我把这一观点归类为四类人:

第一种人,知错能改,每犯错必勇于面对,但当觉得自己无错时,绝对坚持己见

第二种人,凡事必认错,无论自己是否做对,总觉得认错便能息事宁人

第三种人,每每犯错,必须长时间后,才醒觉自己的错误,他们通常最后都会道歉,大家应该用宽容这种人,因为他们并不是有意如此

第四种人,这种人最可恶,每犯错,必强词夺理,无中生有,而且死不认错。每当有人直斥其非时,他们只晓得以诸多理由,强加搪塞,全无悔意,这种人永远都觉得别人亏欠自己,当身边的人与其绝交时,他们只会认为是对方的背叛。相信大家身边都曾经出现过这类人物,面对他们,无第二法门,只得自认倒霉,并且尽速逃离,正所谓眼不见为净。

其实署人无错,孔子老先生在三千年前便曾经说过,“知错能改,善末大焉”,就算穷凶极恶之人,只要能觉悟,上天也会给其禰补过错的机会,但坚持死不认错,就连赎罪的机会都没有,到身边的人逐渐离开时,就只能暗叹报应不爽,这又何苦呢?所以,“错”,并不可耻,有过不改,才是真正的大错特错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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